一、为什么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人已按规定在支付收入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仍需在次年的汇算期间办理年度汇算,确认是否需要退补税款。
一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形复杂、来源多样,尽管扣缴单位已进行了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与纳税人汇总全年综合所得及适用税率计算出的年度应纳税额并不能完全一致,两种之间存在“差额”。比如纳税人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导致少缴了税款;或纳税人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年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高于预扣率需要补税等。税务部门前期进一步简化了预扣预缴方法,减轻了中低收入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使预扣预缴税额更为精准、更加接近年度应纳税额,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差额”的产生,此时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调整。
二是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维护纳税人自身合法权益。纳税人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可以在年度汇算时申报。另外,一些扣除项目,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全年支出金额,需要在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扣除。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四条列出了年度汇算期间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提醒纳税人查遗补漏,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总的来说,纳税人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二、对于不遵从的纳税人,今年会有哪些管理性措施?
2022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四次,从前三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有相当数量的纳税人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享受了个税改革红利,也有很多纳税人补充了税务部门未掌握的收入,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缴税。同时,税务部门也发现有少量纳税人,经过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缴税。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