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10月23日电 近年来,贵州创新实施农事生产性用火计划烧除,主动消除森林火灾隐患。2025年至2026年防火期,全省组织1.5万个村(组)规范开展计划烧除33.8万次,因农事用火引发的火情由上年的47起降至0起,5个市(州)、81个县(市、区)实现“零火情”。今年以来,全省发生森林火情8起、森林火灾1起,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91.3%、91.7%,未发生重特大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各项关键指标均为有记录以来最低水平。
针对农事生产性用火是贵州森林火灾最大成因的实际,贵州转变工作思路,按照疏堵结合、统一实施、规范安全的要求,在全国率先印发《加强生产性用火管理实施计划烧除的指导意见》和《贵州省计划烧除操作指南(试行)》,探索有计划、有组织、有管护的计划烧除模式,主动打好森林草原防火“主动仗”。
在烧除对象上,贵州明确将林耕结合部的枯枝落叶、杂草和田边地埂杂物等可燃物烧除,以及防治病虫、鼠害等烧除纳入计划烧除范围;对近5年发生过森林火情火灾、存在违规用火习惯、有批量牛羊散放养殖等区域,凡符合规定的应尽可能纳入烧除范围。同时,将危化园区、铁路(高铁)、输配电设施、油气管线、加油站、变电站、重要输电线路、新能源项目等重点目标设施,以及国有林场、各类保护地、城镇面山、“中国天眼”等重点区域和秸秆禁烧区划为禁烧区。
在烧除时段上,贵州严格落实“三烧三不烧”要求,即报备烧、定时烧、盯着烧,高温大风时段不烧、空气污染预警期间不烧、危险区域不烧,计划烧除时森林气象火险等级原则上不超过二级。各地采取“错时、错峰、轮烧、限量”等方式,妥善处理计划烧除与空气质量保护的关系。计划烧除以村(组)为单位集中组织实施,于当年11月至次年1月31日完成,用火时间原则控制在上午9时至下午2时,提倡过午不烧。
在烧除程序上,贵州按照市(州)督促指导、县(市、区)统筹部署、乡(镇、街道)具体安排、村(组)组织实施的要求,分类明确个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计划烧除管理程序。个人农事生产性用火需提前告知村(居)委,报告计划用火时间、地点等,由村(居)委统一集中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因营造林、工程建设等需要烧除的,需提前报乡(镇)同意,并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后实施;特殊情况采取“一烧一报”方式落实事前用火审批。大面积烧除分区域划片、分时段实施,实行控制性点烧,严禁大面积集中点火,严禁未报告、未落实安全监管措施擅自烧除和违规野外用火。
贵州还把安全实施计划烧除摆在重要位置,明确事前、事中和事后安全管理要求,形成安全管理闭环。用火地点应确保在安全距离范围内,用火时必须有安全监管人员在场;如遇风向突变、风力陡增等特殊情况,立即停止烧除,及时扑灭明火和清理余火;烧除完成后认真检查火场,确认无明火、无烟点、无隐患后方可撤出。对行动困难群众、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组织发动护林员主动帮助开展计划烧除作业。(常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