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工作,强化能源管理机构职责上下对应,今年年初以来,毕节市按照“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工作思路,推动“三个聚焦”深化市、县(市、区)两级能源体制改革,实现市、县(市、区)两级能源机构设立全覆盖,为全市能源安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聚焦机构设置,确保上下机构对应,提升能源安全保障力。为确保全市能源工作实现上下有效对接,根据《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深化煤矿领域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市、区)实际和工作需要,推动成立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形成“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干”的工作体系。截至目前,按照“撤一建一”原则,七星关区、金沙县等8个县(市、区)已设立能源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二、聚焦职责优化,确保履职尽责到位,提升能源安全落实力。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整合各部门涉及能源领域的工作职责,确保能源部门履职尽责到位。按照“精干高效、放管结合、适应市场、激发活力”原则,推动职能转变,构建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按照“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以及能源国际合作”“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思想,加强能源经济运行和预测预警,提高能源安全保障力。
三、聚焦队伍建设,确保合力攻坚到位,提升能源安全战斗力。通过优化内设机构,确保能源部门相关内设机构设置更加科学,机构运行更加高效。通过动态调整能源部门相应领导职数,确保领导干部配备更加合理。合理保障编制,强化能源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工作活力。目前,市能源局核定行政编制18名,内设机构10个,内设机构科级职数12名。各县(市、区)共核定行政编制数82名,能源安全队伍得到保障,能源安全工作得到提升。(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