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在卡蒲乡场河村一路边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近日,平塘县公安局卡蒲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求助。
接警后,卡蒲派出所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在路边看到一只猫头鹰,疑似受伤,在做好简单防护措施后,民警将受伤的猫头鹰带回派出所,并联系林业部门。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鉴定,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该猫头鹰已交由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救治,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
如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报告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防止误伤或被抓伤、咬伤,以便专业人员及时妥善救助;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均是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林业、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