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坚持高位推动、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宣传引领、考核驱动,按照和美城乡建设部署,持续推进河道治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人居环境,促进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有机统一,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巡河
黎平县出台了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河长巡河工作方案、“贵州生态日”“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方案,推行河长制,组建以县级领导为河长、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村(居)的三级河长治理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担责”的原则,规定三级河长巡河次数,承担巡河“最后一公里”问题。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落实到部门、细化到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将河长制作为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田”,通过河长带动,部门履职,推进了安全河流、健康河流、美丽河流、幸福河流建设,为全县提升城镇环境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增添新动能。截至目前,完成县级河长巡河38次、乡级(部门)河长巡河1115次、村级河长巡河6560次。
河道治理
在推进和美城乡建设中,黎平县按照河道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发挥政府治理能力、激发社会协同能力、提升群众参与能力,实现政府治理、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各相关部门常态化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7条干流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做到“发现一起、治理一起、销号一起”。发挥乡镇(街道)、辖区河道保洁员、志愿者及群众力量,加大对河道垃圾清理打捞力度,全民动员,守好一江碧水,保护生态环境。截至目前,部门开展巡河5600人次,巡河发现重点问题26个,并全部整改,群体巡河检查及河道保洁1万余人次。
黎平县以和美城乡建设为契机,通过部门联动执法,持续推进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密巡查检查河道,全面清理整治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现象。2023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次,制止占河建设问题5起、乱堆乱倒2起,开展河道保洁及整治2000余次,清理整治河道500余公里,水沟3000米,水库水电站58座,水塘30口,全县河道水环境治理得到进一步提升。
志愿者参与河道治理
黎平县利用法治宣传日、乡镇赶场日、走访帮扶,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介,加大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形成了“全民参与、人人护河”“依法管水、依法治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在各河段重要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布河长名单和联系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并邀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担任义务监督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察看。截至目前,开展宣传1000余人次,树立河长公示牌20块。
黎平县按照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高质量发展考评办法,从严从重抓好河道治理各项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追责问责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推进不力等行为。(陆继安 姚进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