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切实推动全省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贵州省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推动全省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贵州提供坚强力量保障。
二、重点内容
共性学习内容:
包括党章、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等党内法规,宪法及相关法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民法典、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法律等国家法律。
分类学习内容:
包括根据工作需要,学习与本领域、本行业实践密切相关,领导干部在各自领域内依法正确履职需要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
三、具体措施
(一)分级分类制定市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比照省级清单要求,分级分类制定市、县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每年根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定修改情况,调整列入清单的内容,确保领导干部应学尽学。
(二)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要课程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等重要内容。用好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
(三)加强对清单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评估。将清单制定和落实情况作为法治督察的重点内容,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述法必述内容;进一步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推动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防止形式主义。要及时解决贯彻落实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
附件: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