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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率先出台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

2024-01-16 19:10:58  来源:贵州省水利厅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贵州省赤水河等八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2月29日正式施行,是全国首个将生态流量和总水量纳入双向补偿范围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

  《办法》在制定过程中,省财政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对贵州省“十三五”期间生态补偿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深入调研,对2020年印发实施的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中存在水质目标低、未将水量指标纳入测算因素、约束和激励作用不足、补偿和财政预算不同步等问题进行逐一调整完善。

  《办法》覆盖全省八大流域和9个市(州),结合我省实际,将原来单一上游补偿下游的模式,调整为上下游市(州)互补模式,实行水质水量双向、多元补偿,以充分调动全省流域上下游保护和治理的积极性。

  《办法》共确定水量监测断面30个,以月总水量和月最小下泄流量作为补偿基准,实现全省9个市(州)八大流域水量补偿断面全覆盖。《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月总水量和最小下泄流量双指标评价,并实行水量目标动态调整,同时明确补偿资金可用于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水生态修复等方面。

  《办法》的发布实施,将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调动上下游地区推动形成流域一体化保护治理和发展新格局,以生态高水平保护助力贵州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曹振宇 潘希来)

[责任编辑:李涛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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