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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润万家 泽惠民生|数说贵州水利2023

2024-01-26 19:12:01  来源:贵州省水利厅

  2023年,贵州水利系统勇于担当作为,勇做探路先锋,加快“大水网”建设,加强河湖问题整治,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水利保障。

  十大看点——

  1.启动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

  2023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用3年时间,全省完建316个骨干水源工程,实施102个水网连通工程及一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新增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13亿立方米,有效保障城乡人畜饮水、产业发展、粮食安全、生态环境等供水需求,理顺水利投入、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水利良性发展。

  2.水利领域649个项目获得国债资金182.2亿元

  2023年,省水利厅抢抓增发国债重大政策机遇,及时组建工作专班,逐地区逐类别逐项目分析研判,高质量完成项目谋划、系统填报、审核推送、汇报争取等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和争取,全省共有649个项目纳入国债支持范围,共计获得国债资金182.2亿元。

  3.水利行政审批实体证照实现100%电子化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水利厅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已全面完成权限内取水许可验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河道采砂许可、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所有涉水行政审批类电子证照应用。省水利厅成为全省首家行政审批类实体证照实现100%电子化的省级部门。

  4.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系统推进城乡防洪、江河治理、监测预报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定《贵州省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大纲》,印发《贵州省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四预”要求,全面督导排查,密切监测预报,突出重点防范,统筹防汛抗旱,全力以赴抓细抓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成功抵御入汛以来的13轮强降雨天气过程,全省各类水库无一溃坝、无一发生险情,无人员伤亡,无重大经济损失,有力保障江河安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应对2022年7月以来“夏秋冬春夏”5季连旱的严重旱情,全省水利系统全力以赴,对旱情实行日调度,指导各地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的充分准备,落细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千方百计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全省累计通过新建水源点2466个、延伸管网9470公里、应急送水11.37万车次等措施,累计保障53万余饮水困难群众的用水,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农村人口因水返贫和整村连片缺水的底线,为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奠定了基础。

  5.“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共建人水和谐美丽中国”主题论坛举行

  2023年7月8日,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世界水土保持学会、贵州省水利厅承办的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共建人水和谐美丽中国”主题论坛,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举行。论坛旨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讨生态文明建设、水土流失治理中的先进理念、经验做法,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6.全省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4.42%

  2023年,出台《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了水土保持顶层设计,初步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通过定规划强保障、建机制激动能、强监管压责任、重科技提效能四个有力举措,科学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监管,全省水土流失状况持续好转,水土流失实现面积和强度“双下降”,全省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4.42%,较2022年增加了0.39%。

  7.建管并重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再上新台阶

  省水利厅在强化农村水源保障、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以稳定水源为依托,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网络,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在“管”上下功夫,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县级统一管理为主,区域专业管理、村级组织管理为辅,村民自用自管为补充的多元化运行管理模式,实现“源头到龙头,龙头到家头”的城乡供水服务模式。

  8.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成效显著

  2023年,贵州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总指挥”到“最前哨”,五级河湖长一级抓一级,层层见实效,全省河湖水质持续向好,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完成赤水河流域19座小水电清理退出,2023年全省119个国控断面水质状况总体为“优”,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9.2%,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和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发布第6号省总河湖长令对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进行部署,联合33家省级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制定印发《贵州省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明确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活动,发布了《共建共治共享美丽幸福河湖倡议书》。贵阳南明河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9. 11地入选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3年,水利部公布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遵义市正安县、赤水市、仁怀市,毕节市黔西市,铜仁市碧江区、思南县、印江自治县、德江县,黔东南州镇远县11个县(市、区、特区)榜上有名。截至目前,贵州省已有46个县(市、区、特区)先后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达标率52.2%,超额完成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到2025年底,南方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的目标任务。

  10.出台全国首例规范取水工程(设施)管理的省级地方标准

  2023年12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取水工程(设施)管理规范》(DB52/T 1775-2023)(以下简称《规范》),这也是全国首例省级地方标准,《规范》将于2024年3月1日开始施行。《规范》对河道外取用水户新、改、扩建取水工程(设施)从取水头部建设、取水管道设置、计量设施安装、取水工程核验、取用水管理、取水口标识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为动态更新掌握全省取水口现状,规范取用水行为,健全取水口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基础,是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保障。(冉军 李正兵 冉阿建)

[责任编辑:李涛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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