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印发《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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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印发《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2024-03-12 17:06:33  来源:贵州省委老干部局

  近日,贵州省委老干部局印发《全省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印发《管理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办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办法》重点就开展“六好”示范党支部创建、成果运用、动态管理、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了长效措施,明确了相关程序。

  《管理办法》指出,开展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管理办法》明确,坚持以创促建、示范带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按照支部自评、择优推荐、组织审核、命名授牌等程序,每年选树一批全省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获得全省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称号的,将优先作为全国、全省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及其他党内表彰等重点推荐对象。

  《管理办法》强调,要加强创建成果转化运用,通过党内表彰、交流经验、宣传推广等方式,大力营造示范引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带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整体提质。要加强跟踪督导,巩固创建成果。党支部要对照“六好”标准夯实基础、完善提升,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各级党委老干部局要加强调研指导。对全省离退休干部“六好”示范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通过复查复核、综合研判等方式,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保留或撤销该称号的认定。

[责任编辑:邓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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