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饮酒驾驶就犹如“移动炸弹”
可总有一些人
明知无证、饮酒驾驶是违法行为
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有效减少夜间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16日晚,平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克度镇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22时3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车牌为苏A3QXXX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眼神躲闪,语无伦次,随即示意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民警与驾驶员杨某某交流时,发现其身上散发酒味,立即对杨某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标准。
据杨某某交代,当晚在克度镇美食街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一瓶啤酒,开车去加油途中被交警查获。民警通过核查发现杨某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曾因无证驾驶被拘留处罚2次,因无证、醉酒驾驶被处罚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平塘县公安局对杨某某再次饮酒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8日,罚款26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