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同胞在仰阿莎文化节上载歌载舞,歌颂爱情,礼赞生命。杨家孟 摄(贵州图片库发)
《仰阿莎》简介:
《仰阿莎》是流传于黔东南州及毗邻地区的苗族长篇叙事情歌,富有浓郁梦幻的色彩,叙述了苗族姑娘仰阿莎与月亮的爱情故事。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各地有不同版本,篇幅长短不一。故事情节大同小异,除了具有文学和音乐学价值外,还具有民族学、民俗学、历史学等多方面的学术价值。2008年6月7日,《仰阿莎》(黔东南州)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省级非遗传承人龙再成:
让更多人认识《仰阿莎》的美
“仰阿莎在苗语中是‘清水姑娘’的意思,被苗族群众奉为美神,是《苗族古经》十二路大歌之一,反映着苗族传统的社会生活和美学观念。”在施秉县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龙再成对《仰阿莎》有着浓厚的情结。
从1980年开始,龙再成深入施秉县各苗族村寨,开展《仰阿莎》歌曲调查,整理歌师对《仰阿莎》的理解表述。《仰阿莎》歌曲里蕴含着丰富的贾理文化,详细描写了太阳找到月亮和仰阿莎后,三人打官司的过程。《仰阿莎》作品所展现出来的审美价值,正是苗族先民们通过对自然界中动物、植物、太阳、月亮等审美意象的类比想象,传达出对朴素婚恋观真善美统一的审美心理以及自由婚恋精神,凸显了苗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龙再成认为,要想让《仰阿莎》更好地传承下去,必须让更多人熟知。“带队参加比赛,进学校推广,刻录教学光碟等。通过多年来的教学,现有徒弟90多人,培训过的学员有5000多人。”他表示,在传承《仰阿莎》的道路上不会停歇,要让更多人了解苗族文化。(记者 姜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