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龙市场监管分局向辖区一饼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饼坊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侵权行为,予以408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底,双龙市场监管分局接到一群众举报称,辖区内的一家饼坊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双龙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饼坊展开调查。
经调查取证,双龙市场监管分局发现,该饼坊经营者杨某在未获得商标注册人贵州盛意食品有限公司及贵州省人民医院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贴有“贵州省人民医院职工食堂月饼”字样的月饼塑料盒、礼盒月饼1310盒,并全部销售,获取货款50650元。
杨某的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双龙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饼坊作出罚款40800元的行政处罚。
省医月饼是贵州名牌月饼、网红月饼,因味美,近年来被众多消费者熟知并青睐,一些不法商家也动起了歪脑筋,将自己生产出的月饼“傍”上省医月饼,企图以此提高销量。而个别以获取赔偿为目的“消费者”则抓住一些生产经营者的不法心理,引诱生产经营违法生产经营,然后以投诉举报相要挟,向生产经营者索要高额“赔偿”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下一步,双龙市场监管分局将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继续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处,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创造、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黄余瑜 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