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乌罗派出所吗,我是毛溪村余家湾组村民吴碟,我家堂屋前来了两只外形酷似猫头鹰的‘怪鸟’,怎么撵它都不肯飞走,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请你们快来看一下吧!”
5月17日下午6时许,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报警求助,称在自家堂屋前发现两只长得特别像猫头鹰的“怪鸟”,一直待在家里不肯走,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一行3人立即驱车前往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得知情况后,迅速将两只“怪鸟”放入笼中带走。与此同时,一边通知镇林业环保站与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林业工作站联系,第一时间将“怪鸟”送至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林业工作站早已准备好的车上。
随后,以接力方式,梵净山自然保护区林业工作站人员又及时将“怪鸟”送抵梵净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辨认,“怪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幼鸟。经仔细查看“领角鸮”无任何外伤,是何原因一直待在农户家中不走,估计幼鸟正值试飞阶段,由于受到外界惊吓等原因,才散落农家不肯走。倘若不及时加以救助,若遇犬类等其他动物攻击,后果将不堪设想。
“保护野生动物是责任也是义务,由于乌罗镇地处梵净山自然保护区域,野生动物较多,当地公安和林业等相关部门时常深入村寨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梵净山保护条例》等,当看见那两只‘怪鸟’时,开始就以为是曾经见过的保护动物猫头鹰,于是脑海中就想到了要赶紧电话报警加以保护,哪知参与救助的动物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事后,吴碟说。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在发现野生动物或不知名动物时,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也不可随意捕杀或食用,要及时联系相关管理部门或拨打110电话报警。(李传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