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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三个确保”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2024-05-27 14:24:02  来源:毕节市委编办

  近日,毕节市印发《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三个确保”工作思路,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改革思路“高站位”。一是统思想推改革。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央和省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是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二是强指导推改革。市委编办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改革指导和沟通协调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压责任推改革。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承担改革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机构优化设置、扩权赋能”等八项主要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把握工作重点,确保改革任务“对标准”。一是优化机构设置。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内设机构不超过5个,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个,鼓励和支持各地进一步综合设置乡镇(街道)机构。各县(市、区)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行“独立财政管理”的乡镇可单独设立财政所。尚未获批的,待批复后再设置。二是强化编制保障。各县(市、区)统筹编制资源,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加强乡镇(街道)编制资源配备,充分考虑人口、面积等因素,合理配置乡镇(街道)编制资源,结合实际制定编制资源下沉乡镇(街道)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严禁挤占和挪用乡镇(街道)人员编制,及时办理乡镇(街道)提出的编制使用计划。乡镇(街道)统筹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人员,综合配置工作力量。三是提升治理能力。各县(市、区)夯实基层基础,结合实际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尽可能将资源、服务、管理下放乡镇(街道),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推进集中审批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网管治理、工作职责清单化、为基层减负等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改革责任“压得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政治责任,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压茬推进县级机构改革和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各县(市、区)党委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改革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指导力度。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有序稳妥推进。凝聚改革共识,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确保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等严格按照要求有序调整到位。注重把握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三是严明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和“条条干预”行为。不允许搞变通,不允许拖延改革,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并通过评估验收。

[责任编辑:李涛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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