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获悉,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更好发挥金融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的通知》等政策精神,根据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贵阳市政府调控意见,贵阳市住房信贷政策作如下调整后已于5月27日起实施。
在2024年4月已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基础上,取消贵阳市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贵阳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在本政策范围内,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记者 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