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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松桃:“四主”模式开出强村富民“良方”

2024-07-19 17:03:09  来源:松桃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深入实施“强村富民”行动,聚焦解决资金作用效益不高、集体资产增值不优、农特产品销售不畅、产业项目带农不足等问题,充分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探索推行“党委主导、中心主管、公司主营、集体主分”的四主模式,推动实现强基层组织、强集体经济、富农民口袋、富农民脑袋“两强两富”目标。

  坚持党委“主导”,高位统筹部署。将“强村富民”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构建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村集体经济责任体系,明确茶叶、辣椒、吊瓜、生猪、蛋鸡、玩具代加工等产业布局,建立常态督导、定期研判、严格奖惩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制定《松桃苗族自治县强村富民公司培育方案》《松桃苗族自治县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方案,在公司培育、集体经济发展上给予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全方位支持,赋能公司规范运行、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23年来,已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8亿元,实施到村项目220个,着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坚持中心“主管”,精准运营管理。在县农业农村局设立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及“三资”运营管理提供“保姆式”服务。构建“1个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7个乡级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服务站+496个村级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服务专员”三级管理体系,切实抓好“三资”摸排、清产核资、产权交易监管、产业项目管理等工作,实现村集体经济“多头管”向“专一管”转变。同时,组建以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召集人,县强村富民公司党支部、20个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27个乡镇(街道)党(工)委等共同参与的区域党建联盟,实行组织联建、政策共商、资源同享、优势互补。

  坚持公司“主营”,分类赋能增效。发挥好县强村富民总公司主抓主管作用,组织对全县各村集体经济发展定位进行分析研判,充分考虑各村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区位交通等,明确村级自主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强村富民公司托底发展三种经营模式,进一步把优势做优、把特色做特,统筹推动产业多点开花、蓬勃发展,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3年以来,已引导156个村(社区)立足自身优势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引进贵州乐嘉、德康牧业、铁骑力士、圣地乐等龙头企业带动215个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依托28家强村富民公司带动125个村(社区)托底发展集体经济,实施项目164个。

  坚持集体“主分”,宽域分红让利。坚持“宽领域让利、多渠道分红、差异化持股”原则,探索推行政策分红、效益分红、集体分红“三类分红”,实现企业、集体、群众三方“共同富裕”。对村集体以财政资金入股强村富民公司项目的,每年按入股资金5%进行政策兜底分红,保障低收入农户稳定增收;在强村富民公司运营取得效益后,统一按照10%作为县级统筹基金、20%作为村集体经济差异化分红基金、30%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40%作为强村富民公司滚动发展资金的“1234”模式进行效益分红,保障多方收益;按照60%用于村集体分红,20%用于参与村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奖励、村民小组长报酬补充以及福利费和公益奖励,20%用于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比例的“622”模式进行集体分红,实现共同致富。2023年来,全县政策分红资金670余万元、集体分红资金960余万元。

[责任编辑:王雪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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