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州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修缮维护建设、宣传教育引导等,高位推动崇尚英雄、缅怀烈士工作,形成了浓厚的弘扬英烈精神氛围。
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组织保障。州县两级成立专门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机构,落实日常管护,出台《黔西南州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对烈士墓建立“一处一档”,烈士纪念设施实现制度化管理。州级15部门印发《黔西南州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议事制度》,明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部门职责。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州人民检察院印发《黔西南州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效维护保护英烈荣誉权,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组织保障更加完善。
加强修缮维护建设,提升硬件环境。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自组建以来,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和地方匹配资金用于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维护工作。经过修缮维护,在维护陵园庄严、整洁、肃穆的氛围基础上,全州烈士陵园焕然一新,为在烈士陵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更好的环境氛围,激励更多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烈士精神。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弘扬英烈精神。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资源的红色教育作用,常态化开展“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等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每年全州各烈士纪念设施免费接待党员干部、学生、群众12万余人次,引导全社会大力弘扬英烈精神。黔西南州褒扬纪念工作多次得到省退役军人厅表扬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政策法规大讲台上得以推广。(通讯员 杨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