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的盛夏,21度的旅游城市安顺依旧凉爽,但眼看雷声轰鸣,乌云密布,应该是将有一场大雨……但法官已经约好了当事人,要第二次到村里再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调解,不能食言。说走就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谢法官带着团队向当事人所在村庄出发了……
本案原被告双方是同村人,事情的起因是被告少不更事的孩子在原告家房前玩耍时,燃放鞭炮将停在原告门口的摩托车引燃,火势蔓延至原告家房屋,导致原告家雨棚被毁、玻璃炸裂,一、二层房屋被整个熏黑,受损较严重。漫天的火光和滚滚浓烟引起周边老百姓的恐慌,原本租住原告房屋的租客退租,对原告家影响较大。后经过村委、派出所等多方组织协商调解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儿子及被告夫妻对原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一审原告放弃损失鉴定,法官无法确定赔偿金额,未予支持原告诉请,原告遂上诉至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与被告单独沟通协调
谢法官受理该案件后,即意识到本案双方系村邻,处理不好可能造成两家积怨,影响村居和谐。且原告损失事实客观存在,但损失金额不好确定,如鉴定亦将花费不少鉴定费,加剧双方负担,故当即确定了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引导双方确定合理损失赔偿金额,一次性彻底化解矛盾。但经对接才发现,本案调解并不容易。
法官团队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
首先是被告方赔偿条件极弱,被告日常以当“背篼”干体力活为生,收入有限,且膝下有6个子女,最小的还在读小学,大的在读大学,负担极大,明确没有任何赔偿能力,即使法院判了也赔不了……
法官团队再次与被告单独沟通协调
原告方则因为无辜房屋被烧,物质损失较大,要求赔偿金额较高,且被告一直没有拿出赔偿诚意,怒气怨气极大,对法官的协调一开始就充满抵触情绪,甚至说出要报复之类的气话……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然而,谢法官和团队成员没有气馁,坚持“农村的事情要按农村方式办”,没有简单坐堂问案,先后多次“送审上门”,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现场查看和充分听取双方各自意见,千方百计找到双方利益切合点寻求调解突破。最后,经过法官团队不胜其烦多次面对面、背对背释法析理,举例子,摆事实,讲道理,从彻底解决双方矛盾,恢复邻里和谐出发,重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提出了双方基本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基于被告方家庭情况,原告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较大让步,并一次性了断,自家修复房屋,但被告方因为确实存在过错,赔偿的款项需一次性支付,并需代孩子诚恳向原告方“表达歉意”。同时,原告方提议事情是放鞭炮引发的,也要买串鞭炮“放个响”结束,被告予以响应,买来了一串红红火火的鞭炮……
双方当事人在鞭炮声中化解纠纷
当天的大雨始终未停,但丝毫没有影响法官解决当事人矛盾纠纷的心情,在促成双方签完协议后,被告当场支付了双方约定的赔偿款,大家都喜笑颜开,不仅解双方法结,更解开双方心结。
大家在欢声笑语中告别
最后法官撮合两家握手言和,督促双方事已了,以后要和谐相处。自此,邻里之间结下的“仇怨”就这样在“霹哩啪啦”的鞭炮声中化为乌有,通过和谐、低成本、高效率、高质量的“枫”度模式中得以解决,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能动司法,“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