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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推动“八条硬措施”在矿山一线硬落实

2024-08-22 10:55:36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推动“八条硬措施”在矿山一线硬落实

——贵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

  8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贵州省应急厅召开全省矿山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视频会。贵州局领导王韶辉、高学保、张向阳、王庆林,贵州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旺,应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家来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对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现场管理提出要求,并对《关于切实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和《加强煤矿顶板管理九条措施》进行逐条解读。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因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和“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导致,暴露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双全日”工作开展不深不实不细、现场安全管理不精不准不到位等问题,在周末和节假日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放松,现场监管松懈,要进一步强化矿山工作现场“事前、事中、事后”及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压实现场管理“一件事全链条”责任,突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现场感”,将现场产生的问题风险放在现场解决,确保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得到硬落实。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依法治安法治意识,各矿山企业要组织全体职工常态化学习《安全生产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在矿山办公楼、井口、工区班前会会议室等地点长期悬挂安全生产常见罪名的条文规定、量刑标准印发至每一名职工手上。企业实际控制人、矿长要亲自讲解、组织考试、录制视频。要建立健全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全员查“三违”反“三违”。

  二要做好事前充分研判。井下及地面生产系统重点工程现场作业开工前必须由副矿长及以上矿级领导组织安全、技术机电、通风、物资供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施工区队相关负责人实地召开现场会,分析研判作业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确定工作流程标准和现场监督要求。发生瓦斯超限、一氧化碳高值超限或长时间低值高风险的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现场会。开工前由副矿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开工安全条件确认,按照现场会纪要、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各项工作要求进行全方位检查。

  三要严格事中监督。重点工程首次作业时主持现场会的矿领导必须在现场落实和安排相关工作,并指定一名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现场全程跟班,及时处置发现问题,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可靠、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标准流程符合现场实际。重点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首次作业时,应有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全程跟班。矿山企业每班作业前必须由“安全两员”到现场、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安全确认,现场安全管理员要全程跟班检查安全情况。每月对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订完善并复审,按照“无视频不作业”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全程监控作业过程。在周末、节假日、夜班原则上不得安排重点工程等高风险作业,在周末、节假日及重点时段矿山要由副矿长以上矿领导值班、带班。

  四要做好事后总结提升,每班结束后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要及时组织召开班后小会,及时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每项工程结束后由矿长或副矿长组织参与此项工作的施工区队、职能部门、安全监督、现场管理等人员召开工程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改进并制定补充加强现场管理的措施。

  五要加强现场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对新招录、转岗的工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新上岗工人培训合格在有经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四个月。

  会议要求,要全员学习全员掌握,矿山企业要立即组织学习贯彻文件要求并考试过关,制定细化具体措施滚动推进落实。每月开展一次“我身边的‘三违’行为”大排查,按照“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求让每一名职工在亲属监督下录制视频。要严格检查问责,各级矿山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对辖区(所属)矿山值班、带班和“安全两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用严格执法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周璟)

[责任编辑:刘昌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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