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省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开展奖励拟奖励名单的公示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圆满闭幕,我省体育健儿发扬了中华体育精神,在参赛中敢拼敢打,为祖国赢得了荣誉,为贵州增添了光彩。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30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对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上作出杰出贡献的贵州运动员和有关人员开展奖励工作。根据奖励有关规定,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谢瑜等5人为拟奖励对象。
现就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止。
拟奖励名单
记大功
谢 瑜 贵州省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射击运动员
记 功
黄 娟 贵州省水上运动发展中心皮划艇激流回旋运动员
米久江 贵州省山地户外运动发展中心山地自行车运动员
郑 健 贵州省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党委书记
徐兴忠 贵州省射击射箭运动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对拟奖励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联系处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电话:0851-85837282、85837281(传真)
省体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86820256(兼传真)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体育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