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贵州省民宗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实施“四级负责制”,全面加强和改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效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机制抓部署,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从源头上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委党组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为全年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印发《贵州省民宗委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实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四级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处室负责人直接管、指定专人办的工作模式,委主要领导亲自领办重点建议提案,不断增强各承办处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沟通抓推进,确保工作顺畅无阻。把沟通协调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由承办处室采取电话沟通、视频对话、邀约面复等方式做实主动联系,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考虑和补充的意见等。办理过程中的重要进展和遇到的重要问题,承办处室及时与代表委员保持联系,听取意见。建议提案办结后,继续跟进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以良好的沟通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对办理工作难度较大的,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比如,为落实好《关于支持黔西南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内容,省民宗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队赴国家民委对接沟通,争取国家民委支持,进一步推动黔西南试验区发展。
三是严格要求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严格依照省人大选任联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的答复要求和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效率办理建议提案。采取承办人员起草、处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的答复文稿四级负责制,对承办的所有建议提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达不到答复标准的或建议(提案)人不满意、不理解的,一律退回承办处室重新办理。同时,涉及的建议提案复文均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编号、排版、校核、制作,确保复文格式体例规范,通过严把答复意见政策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答复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