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15时许,一辆从铜仁方向前往黔南瓮安的外地车辆在瓮安南收费站内广场突发自燃。该事件发生在春运期间,交通流量较大,情况紧急。

接到报警后,贵州省交通执法八支队三大队五六名交通执法人员迅速响应,立即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展开救援。经过紧张而有序的灭火行动,执法人员成功将火势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驾乘人员对交通执法人员的及时救援表示衷心感谢,并称赞其专业高效。

此次救援行动展现了交通执法人员在面对突发情况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专业素养,也体现了春运期间交通执法部门对道路安全的高度重视和高效的应急处置能力。
【纠错】 【责任编辑:刘昌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