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个体系”,实现齐抓共管—— 黔南州积极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格局-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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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17 17:30:12
来源:贵州省民宗委

构建“三个体系”,实现齐抓共管—— 黔南州积极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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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位于黔南州都匀市贵州绿博园内的中华民族主题公园,黔南州统一战线于今年植树节期间,共同种下的象征民族团结的“同心树”——石榴树,如今已枝繁叶茂,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作为贵州最具规模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之一,都匀市中华民族主题公园把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润物细无声地融入各族群众日常休闲活动中,有力地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浓厚氛围。

  这是黔南州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的生动缩影。近年来,黔南州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争当五个模范、成为五个示范标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作为黔南州三大定位之一,纳入全州高质量发展“316”总体部署,以“唱响好花红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积极构建“三个体系”,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格局,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了高质量发展,黔南州各族儿女持续唱响一心向党的“好花红”民族绚歌。

  构建纵横贯通运行有力的责任体系,织密创建工作“责任网”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一项基础性事业,要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履行好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于1956年,位于贵州省中南部,既是贵州的南大门,又是贵州南下出海的最近通道。全州下辖12个县(市),其中自治县1个;国土面积2.6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26.2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60%。

  “要把准工作定位,明确把模范州建设作为全局性、统领性、核心性的工作和标志性任务来抓,加强顶层设计,将之融入‘五位一体’建设方方面面,立足黔南实际,结合黔南优势,树立标杆,打造特色名片。”黔南州委书记洪湖鹏不久前在主持召开黔南州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工作专题会议时如是说。

  黔南州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成立了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与此同时,黔南州将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专题部署,纳入统战工作责任制,列入重大督查事项,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各行业领域融入中心工作共同推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全州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连续两年在贵州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构建分工负责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奏响创建工作“协奏曲”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在此过程中,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工作部门和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至为重要。

  黔南州先后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成立以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架构,建立统筹调度、宣传教育、表彰激励、督查督导等机制,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每年组织召开推进会,分管领导每季度调度,推动各单位履行职责、协调联动、高效推进。

  在黔南州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了分工负责、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统战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定期调度推动落实;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教育部门则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文旅部门深挖民族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农业农村部门通过产业发展促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推动各民族融入产业发展、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税务部门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融入税收事业发展大局。

  罗甸县积极培育“斛城石榴红”县域民族工作品牌,各级各部门主动探索创新,结合自身职责,打造了政务中心“斛城石榴红 快罗办”、文旅局“斛城同心石榴红 文旅融合促发展”、妇联“斛城石榴红 巾帼著华章”、教育局“民族团结润童心 校园处处石榴红”、卫健局“斛城石榴红 仁心护健康”、政法委“斛城石榴红 全力护平安”等自主品牌,形成了“1+N”的品牌矩阵,构建层次分明、相互支撑的品牌体系,共同绘就“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美好蓝图。

  在各级各部门的协同作战下,黔南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了质的飞跃。截至目前,黔南州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17个,居我省第一。2019年以来,黔南州共有42个集体和个人获全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的干部教育体系,锻造创建工作“先锋队”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关键。《意见》要求,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强化政策保障,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培育和选树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倾斜。

  黔南州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构建起多维度、全覆盖的干部教育体系。黔南州委党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10余期,培训干部2000余人次。同时,通过实施聚力“九进”、全体联动,聚合课堂、全面覆盖,聚集科研、全员发力,“三聚三全”把稳方向盘,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和研究工作。

  樊敏是中共黔南州委党校的一名老师,30多年来,她深耕民族教学和科研工作,通过深入基层和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根植于干部群众心中。2024年9月,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像樊敏这样长期深耕基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干部,在黔南州不在少数。截至目前,黔南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活动566场,宣讲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覆盖150万余人次,依托“黔韵说唱”“黔哥哥南妹妹”等宣传平台和融媒体矩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出一系列讲述各民族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优秀作品,让党的民族政策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让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成为黔南州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精神追求,增强了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

  黔南州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的重要作用,率先在我省开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优质课程,创新打造“石榴籽讲坛”,实施“民族团结党旗红”行动,增强了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行动自觉。

  如今的黔南州,通过构建三大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格局。从城市到乡村,从机关到企业,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站在新的起点上,黔南州将继续深化创建工作,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这片热土上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黔南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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