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落实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直接发放政策-新华网
新华网 > 贵州 > 信息展播
2025 07/01 16:45:44
来源:遵义日报

遵义市落实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直接发放政策

字体:

  6月上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要求“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遵义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明确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标准,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人,确保职工能够便捷地享受到这一福利。

  据了解,遵义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标准涵盖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两个方面:

  生育医疗待遇方面,参保职工(包括单位在职、灵活就业及失业人员)可享受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及生育住院三类保障。产前检查不设起付标准,待遇享受期截至预产期当月。职工医保(含灵活就业人员)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1200元,支付比例为90%,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计划生育手术包括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结扎,绝育及复通术等,产生的医疗费(全自费、各类超标费除外),支付比例为100%(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除外);生育住院待遇包括住院保胎和住院分娩两种情形。产生的医疗费用(全自费、各类超标费除外),不设起付标准,统筹区内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非统筹区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

  生育津贴根据参保人员类型有不同的计算标准,具体为:单位在职职工生育津贴为分娩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休)假天数。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至分娩前已满12个月(不含分娩当月),且至申领生育补助时亦连续缴费未断保的,享受生育补助金。原则上,申领生育补助需在分娩后12个月内(含12个月)。生育补助金发放标准为:贵州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30天×98天。贵州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按照新标准执行;计划生育手术无生育补助。失业人员生育津贴为分娩时我市执行的月失业保险金÷30天×产(休)假天数。(来源:遵义医保)

【纠错】 【责任编辑: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