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的辛苦钱啥时候才能拿到?”面对情绪激动的15名原告,晴隆法院立案庭法官没有简单转入诉讼程序,而是巧用“先行调解”,仅用两个小时就成功化解这场持续已久的劳务纠纷,让工人们吃下“定心丸”。
据了解,今年,肖某某介绍15名原告到晴隆县某公司在碧痕镇经营的养殖场务工。双方事先约定好工作内容和薪资。然而,做工结束后,原告们多次索要工资未果,甚至向信访部门反映,被告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为此,15名原告为追要务工工资,向晴隆法院递交起诉材料,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受理案件后,法官审查材料后发现,这批案件被告相同、事实清晰、标的额不大。考虑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只会增加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随即约定时间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都较为激动。原告方因被长时间拖欠工资,无法补贴家用,索要工资耗费了过多时间和精力,对被告怀有极大的不满情绪。而被告则认为原告方因为工资问题先后到各部门反映,给其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心中不忿,且部分原告所述工资与事实不符,不愿给付工资。承办法官精准把握双方当事人的核心争议焦点后,针对性运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对工人们进行耐心疏导和正向引导,肯定他们依法维权的做法,并安抚焦虑情绪;另一方面,通过释明法理、疏导情绪对被告开展多维调解。经过两小时的释法析理与情感沟通,最终促成双方消除分歧、达成和解协议。
对该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晴隆法院积极践行“如我在诉”“为民司法”办案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充分发挥先行调解优势的生动诠释。不仅让工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也有效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维护当地营商环境的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来源:晴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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