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1月15日起施行-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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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12 16:52:23
来源:遵义日报

《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1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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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9日,《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介绍《条例》制定过程,解读《条例》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已于2025年8月29日经遵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5年12月3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

  《条例》采用简易体例,不分章节,共28条,对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管理机制、保护管理措施、责任和义务等进行全面系统规范。

  《条例》第十一条根据遗存形态与产权属性确立了差异化的保护管理路径,是本法规的显著亮点与特色。明确了属于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县级人民政府要划定保护区域、设置规范标识、建立记录档案并明确保护责任人;属于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由县级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门、保护责任人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深入挖掘遵义红色文化遗存精神内涵与时代价值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细化《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的现实需要,对于推动我市580余处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与传播,凝聚力量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遵义篇章具有重要作用。(记者 周粲 吴凡 徐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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