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针对卷烟零售户的洗钱陷阱-新华网
新华网 > 贵州 > 信息展播
2026 10/23 09:43:03
来源:贵阳市烟草专卖局

警惕:针对卷烟零售户的洗钱陷阱

字体: 小 中 大

“68折代付烟款,大额返利补贴”

“我拍一下收款码,让财务远程代付”

如果最近有人这样向您推销,

请务必保持警惕。

看似“捡便宜”的背后

可能是一件精心设计的“诱惑新装”

正引您进入洗钱陷阱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针对卷烟零售户的涉嫌洗钱违法犯罪活动,不法分子以“折扣代付烟款”“拍码代付卷烟商品”等套路为诱饵,将零售户账户变为洗钱通道。

常见骗术套路

洗钱套路一:返利折扣类

  作案手法

  不法分子以超低折扣为诱饵,诱导零售户提供订烟账户及密码,并通过代付平台,将诈骗来的赃款用于支付烟款,完成资金洗白。

  后果

  零售户看似只是找人代付烟款,实则银行账户已成为洗钱通道,最终面临账户冻结、资金受损,甚至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

洗钱套路二:拍码代付类

  作案手法

  不法分子伪装成“大客户”进入零售店铺,选购大额商品后拍下店主收款码,转发给境外诈骗团伙,利用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赃款完成支付,实现资金洗白。

  后果

  零售户账户沦为赃款“中转站”,将被依法紧急止付、司法冻结,名下其他账户同步受限;若交易价格或方式明显异常,可依法认定行为人“明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骗术特点

  1.诱惑性强

  骗子用“超低价代付”“大额返利”“平台补贴”等噱头,让零售户动心、放松警惕。

  2.伪装逼真

  以“企业结算”“财务代付”等贴近日常经营的话术理由,场景真实、难辨真伪。

  3.当局者迷

  零售户看似只是“卖了货、收了款”,实则账户已被当作洗钱通道,自己却浑然不觉。

  违法后果

  一旦账户涉及非法资金,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后提醒广大卷烟零售户:

守好银行账户、收款码

订烟账号密码

不泄露、不外借

坚决拒绝“低价代付”“高额返利”等违法违规操作

可疑操作

不轻信、不参与

发生账户冻结、资金异常等情况

第一时间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不拖延、不隐瞒

遇到存疑交易、拿捏不准的大单急单

先核实、再操作

反诈预警劝阻专线:96110

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12313

(申颖勤、陶雨然、殷雪怡)

【纠错】 【责任编辑: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