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格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否则将会因“非法营运”违法被处罚。平塘男子谢某某“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10月28日,谢某某“非法营运”被平塘交警查获。
10月28日下午,平塘县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警力在通州镇通州大道开展冬季突出交通违法整治行动。16时许,民警对一辆号牌为贵J02F**小型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紧张,眼神躲闪,面对民警的问话也是支支吾吾。经现场清点人数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和乘客分开询问,乘坐人王某某称当天来通州镇赶场,准备回家时刚好看到谢某某在路边招揽乘客,谢某某以每人5元的价格,从通州将人送至丹平,约定到达目的地后付款。面对民警的询问,谢某某辩称在家带娃出不了远门务工,就用面包车赶场天拉人挣点小钱,恳求民警适当处罚一下就行了,不要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因谢某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涉嫌“非法营运”,民警将谢某某及其车辆移交运管部门调查处理。11月10日,平塘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谢某某“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