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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绍超:倾我所有 尽我所能 做法治黔南建设的深耕人

2023-11-22 15:06:25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罗绍超,男,1983年6月生,土家族,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参加工作,现任黔南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法治科)科长,公职律师。多年来,他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执法监督等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进而有为,在建设平安法治黔南这片沃土上深耕细作。曾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州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以法为剑 他是“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践行者

  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作为黔南州扫黑办日常工作联络人的罗绍超,全心投入,全力参战,自觉把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承上启下的具体行动中,在统筹部署、系统推进、组织落实等工作中都有他的身影。一条条需要核查的线索,一件件正在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场场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工作推进会,组成了他的工作日常。

  “要努力确保每一条线索的核查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他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他紧盯线索核查源头和关键,认真细致地研判每一条线索,严把分流、彻查、反馈、办结关。对每一份核查报告,他都逐字逐句推敲,对核查不深不透、重复举报等问题紧盯不放,分门别类建议采取退回补查、提级核查等方式继续深挖。今年以来,他共研究处置线索660余条。

  “这件事可能没那么简单!”在研判一条打架斗殴案件线索时,他发现端倪,并提出必须全面串并关联案件,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进行跟踪督办。调查发现,这伙人从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逐步升级演变为有组织地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最终,及时打掉了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他充分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与同事一道对全州举报线索和容易隐藏黑恶犯罪的重点案件、区域和人群进行分析,围绕线索怎么来、怎么查、案件怎么串并筛查等关键,拟定22项攻坚措施,打出黔南“组合拳”。他深入成员单位及县(市)督导,州县联动逐一对重点案件、重点线索抽丝剥茧,围绕深查犯罪和深挖“保护伞”建言献策,并对各个环节中的难点、堵点及时提出建议,推动全州近一年新查处黑恶案件10件。

  以忠为魂 他是“法治与公平”的忠实捍卫者

  在他人眼中,罗绍超总是能够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法治这个“规规矩矩”的岗位上,干出“花样繁多”的新业绩。

  面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他定期收集分析办案数据,从中找出矛盾纠纷聚集点、社会治安乱点、安全稳定风险点以及执法司法问题的常见点,及时提出综合治理、专项治理等对策建议。“面对执法不严、违纪违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多发等情况,一定要发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作用!”罗绍超通过政治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压实政法系统内部监督、制约监督、法律监督等责任,起草了《黔南州加强新时代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形成27项举措助力黔南政法领域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再提升。

  今年以来,他研判交办督办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线索380余件。参与执法监督后,他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指出办案确实存在的违规违法点,最终定性得以纠正,办案人员受到问责,群众矛盾有效化解。

  以法治之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他组织摸排对民营企业采取强制措施、长期未执结等案件,建立台账,督促政法机关依法分类整改,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参与制定政法领导干部挂点联系企业20条举措,帮助解决企业涉法问题困难……

  他严格落实国家司法救助这个“雪中送炭”政策,面对每年240余件救助案件,他一一复核复查,把好法律政策关,确保司法救助金落到实处。他积极参与制定《黔南州进一步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若干措施》,让工作更加规范有效,让申请人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切身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关爱……

  “就我而言,就是实干担当,捍卫司法权威!”每当问起罗绍超,如何做好执法监督和法治建设工作时,他总是郑重地说。

  以人为本 他是“为民解忧”的担当作为者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工作以来,罗绍超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论案件大小,他总想着能帮一把就帮一把,积极协调沟通,依法妥善处理。

  “你们放心,我一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面对意外丧子长期不能释怀,执意信访要求查明儿子死因和追究责任的王某夫妇。他深度剖析原因,查阅数百份原始档案,推动州级政法单位提级复盘,数次凌晨到16年前的“事发”现场踏勘,研判关键证据,最大限度还原事实,通过法理情相结合综合施策,最终王某夫妇老有所养,放下执念,并送上锦旗握着他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多年工作中,他秉持依法尽责标准,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到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他边实践边总结经验做法、凝练成果。他参与出台《黔南州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治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

  依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罗绍超坚信,只要每一个社会单元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定能够开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境界、新辉煌。

[责任编辑:李涛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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