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周,男,汉族,贵州省开阳县人,198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从警21年,刘天周始终用实际行动服务人民群众、践行公安派出所民警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4次,获得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第八届贵州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
选择从警,对党忠诚是他坚定一生的价值追求
2006年7月1日上午10点,是刘天周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刻,他面对党旗、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也正是这一刻起,刘天周对公安事业更加挚爱,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的忠诚。
2003年,刘天周被安排到金中派出所从事户籍工作,面对从未接触过的户籍系统,堆积如山的人口档案,刘天周白天办业务,晚上学知识,逢人就问,甚至还利用休息的时间跑到治安大队“补课”。2005年金钟镇进行地质灾害搬迁工作,在搬迁补偿款的利益驱使下,有群众通过金钱诱惑、疏通关系甚至是威胁恐吓等方式要求迁移户口,但刘天周依然坚定立场,每一笔业务都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这让他在金中派出所工作的八年时间得到了一个“铁牛”的外号。
选择从警,服务人民是他始终牢记的职责使命
2021年2月,刘天周调到南江派出所担任所长。为了尽快摸清辖区环境,掌握民情,他下班后总是喜欢到村民家中闲聊,向村民宣传电信诈骗、消防、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他说:“这是工作、交友、锻炼三不误。”
多年的基层派出所经历,刘天周与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群众工作法”:户籍业务要“门儿清”,解释到位按程序;处理矛盾要及时,否则群众“不张(理)你”;张开嘴来迈开腿,百姓把你当亲戚;路上闲事要多管,不然头上“冒金星”,许诺群众要办好,就要事事有回音。
选择从警,执法公正是他恪守法治的价值理念
刘天周最大的遗憾可能就是没有当过刑警。他说:“我办理的案件不多,也没有大案,但我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2016年5月6日,开阳县城关镇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件,作为巡警大队大队长的刘天周临危受命,组织队员全城进行搜捕,仅55分钟就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全额追回受害人损失。这起案件的成功告破,得到了开阳县群众的高度赞扬,也得到了时任贵阳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除了打击犯罪之外,巡警大队更多的职责是及时发现和制止犯罪的发生。2016年7月20日,开阳县紫兴社区紫江花园路口,一男子持刀将两名女子砍伤后欲自杀。此时,巡逻经过的刘天周立即组织队员制止,并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事件在19分钟内得以有效处置。2017年5月16日,一名女子因感情纠纷,在开阳县云开国际楼顶欲跳楼轻生。刘天周带领民警登上楼顶展开营救,他不停与轻生女子进行沟通分散其注意力,最终成功营救该女子。
选择从警,英勇无畏是他奔赴使命的职业素养
2021年9月17日13时许,刘天周处警后驾车回所途经南江村谷坝组时,得知有两名村民昏倒在家中猪圈的化粪池中,生命危在旦夕。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刘天周仍然没有一丝迟疑,义无反顾地跳入化粪池中,将一名昏迷的村民托举起来。此时,刘天周几乎用光了身上所有力气,但他将头伸出洞口喘了几口气,选择再次钻入化粪池中施救第二名村民,却因吸入大量沼气而致昏迷。9月18日,在昏迷近20小时后,刘天周与死神擦肩而过,而当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询问掉入化粪池的村民怎么样了……在接受采访时,刘天周缓缓说出了“没选择,来不及,要救人”九个字,给出了他明知危险仍奋不顾身的答案。
2010年洪涝灾害,2013年全县涉黄涉赌攻坚战,2016年磷矿“8·11”事故,2017年龙岗自然灾害,2020年新冠疫情……面对灾难险情,他冲锋在前;面对犯罪分子,他毫不畏惧;面对群众危难,他挺身而出,面对每一次挑战,刘天周始终将自己置于危险之前,把群众挡在身后。
当一个人战胜恐惧挺身而出时,那叫勇敢!叫英勇!当一个人为群众利益义无反顾时,那叫使命!叫担当!当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奋不顾身时,那叫信念!叫信仰!刘天周正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信仰的力量,什么是使命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