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司法所的同志对我的关心,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连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维持……”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激动地对黎平县司法局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说道。
顺化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杨某某开展教育谈话
杨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二个月,于2023年3月到顺化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杨某某离异多年,独自在顺化乡生活,无固定收入且患有肺结核、低蛋白症等疾病,经常住院治疗,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思想情绪极其不稳定。
为使杨某某能够安心接受社区矫正,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顺化民政部门对接联系,申请到2000元的临时救助金,解决其生活困难。同时通过教育谈话、心理疏导安抚他的思想情绪,鼓励其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遵守监管规定。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和帮扶下,杨某某的生活得以保障,并表示今后一定努力劳动,服从司法所的监管,遵纪守法,绝不辜负党和政府的关怀。
这只是黎平县社区矫正帮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黎平县司法局坚持“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矫,采取行为矫正与情感矫正相结合的方式,落实系列帮扶救助措施,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自觉接受矫正,成为守法公民,减少脱管、漏管和再犯罪风险。
今年以来,黎平县为7名家庭特别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最低生活保障,有效防范了社区矫正对象因经济困难而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筑牢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余德炎 廖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