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毕节市召开“法治毕节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市法治毕节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情况。
近年来,毕节市积极贯彻落实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提出的“通过法治毕节示范创建为法治贵州建设探新路”目标任务。今年3月,省委依法治省办还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的意见》,提出要健全四项机制、找准五个切口,努力把毕节建设成为基层示范样本。
毕节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年年有突破、五年上台阶”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深化示范创建打造“七个示范样本”实施方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深入实施“党建五项行动”,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2022年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法治贵州建设积极探索了有益经验。
具体工作中,毕节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率先在全省出台《毕节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创办“法治毕节讲台”、法治督察等制度机制10余个,围绕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推进地方立法,地方性法规体系日益健全,毕节市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健全党委依法决策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出台《毕节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20个,建立重大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责任追究制度,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毕节市还主动聚力,积极“向上借力”争取支持、“凝聚内力”克难攻坚、“撬动外力”帮扶推动,司法部在103号文件中专门明确7个方面的支持措施,省司法厅出台《意见》明确15个方面政策措施帮扶支持毕节法治建设,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5家单位制定支持措施,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民政厅等11家单位给予资金倾斜支持,市纪委市监委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确定为首批纪检监察法规工作联系点,35家省级单位深入毕节指导,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活力不断彰显。
聚焦关键重点,毕节基层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持续完善。将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纳入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整合人民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力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依托司法所协调推进乡镇法治建设机制不断健全,设置280个乡镇综治中心,落实事业编制1275名,乡镇法治建设支撑作用持续发挥。
推进依法行政,毕节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坚持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为切入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做优“贵人服务·毕须办”政务服务品牌,开展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达66.64%,全省排名第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错案问责追责工作,选取全市经济相对发达的32个乡镇(街道)开展赋权试点,破解“看得见却管不了”的难题,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毕节公正司法质效持续提升。坚持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为切入口,狠抓严格公正司法,全力提升办案质效,全面加强司法活动制约监督,有力推进民事公益诉讼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建立员额法官主导下的“繁简分流”“集约查控+分段执行”等办案模式。2021年以来,毕节法院创新推进“四位一体”建设智慧法院,获《贵州改革情况交流》刊载推广;纳雍县法院联合县工商联成立调解中心,开创的“商人治商”解纷体系,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最受欢迎一站式建设改革创新成果”。
抓实“三创”工作,毕节法治社会建设基础持续筑牢。坚持以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为切入口,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将“三创”工作与“塑形行动”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实施公共法律服务“622”工程,深化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探索法治建设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振兴”互融互促,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助推乡村振兴持续发力。
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全市安全稳定局面持续巩固。坚持以健全多元解纷制度机制为切入口,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改革,持续完善“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机制,建立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点、线、面”基础防控模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比示范创建前下降15.07%。组建人民调解组织4090个,培育人民调解员1.93万人,培训乡村“法律明白人”2.1万人,调解矛盾纠纷57160件,成功率97.31%。“两带三治”“七人议事”“五联五化”社会治理经验得到农业农村部、司法部肯定。“警务两会+十户联防”机制在全省推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王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