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对省教育厅《关于正式设立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的请示》作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正式设立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由省林业局、省能源局共管,以省林业局为主,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办学经费按照省属高职院校经费保障相关规定予以保障。
二、该学院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5000人。
三、省林业局、省能源局要加强对该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切实解决学院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学院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突出办学特色,持续提升办学水平。省教育厅要会同省林业局、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学院的业务指导,帮助学院做好师资队伍、学科专业、教学管理等方面规划建设。
四、贵州生态能源职业学院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