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决定:
吕劲松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陶平生任贵州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马 雷任贵州省体育局局长,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集智任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许风伦任贵州省生态移民局局长;
陈 波、彭锦斌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副厅长(副局长);
高 松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项目中心主任;
刘宝昌、罗 煜、白 震任贵州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步 涛、方 涛、张元鑫任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 胜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潘海生任凯里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龚 静任铜仁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薛 璞、刘治军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世军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吴 涛不再担任贵州省体育局局长职务;
吴 静不再担任贵州省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张志宏不再担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邓湘贵不再担任贵州省民政厅副厅长职务;
胡 勇不再担任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
杨真贵不再担任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职务;
胡继承不再担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职务;
牟 勇不再担任贵州省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朱春孝不再担任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崔 瑾不再担任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彭 洁不再担任贵州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龙 健、周江菊不再担任凯里学院副院长职务;
潘 勇不再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吴 坦、陈 波、彭锦斌、罗颖旭、杨 涛在原贵州省乡村振兴局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高 松在原贵州省乡村振兴局项目中心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杨 松、龚 雁、邓承红、郭 盛在原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贵州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