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我州8.21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惠民生促发展
今年以来,我州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要求,积极主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的新变化,适时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着力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职工住上更好的房子、获得更好的服务,有效促进全州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提高贷款额度。以支持缴存人基本住房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为重点,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积极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对多子女(2孩及以上)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对州级层面引进的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至70万元。1至7月,发放超过50万元(含)的贷款476笔2.56亿元。
改革提取方式。对于拟认购我州各县、市(新区)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同时符合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购房职工(包括买受人、配偶及共有人),只需提供《预提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等相关资料,便可以根据相关业务流程委托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首付款支付方式由职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变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1至7月,办理购买预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业务306笔,提取金额3604.15万元。
实施“又提又贷”。职工在我州范围内购买预售商品房或二手房的,在所购房屋总价款范围内,既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缓解了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购房压力,极大限度保障职工的购房需求,激发缴存职工的购房热情。1至7月,办理“又提又贷”业务1003笔,提取住房公积金9149.33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09亿元。
推出“带押过户”。创新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便民利民服务,缴存职工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交易房产关联贷款、注销抵押登记,通过采用“顺位抵押”方式,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贷款资金优先用于结清交易房产原关联贷款。办理“带押过户”贷款业务269笔1.03亿元。
截至7月31日,全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55笔8.2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13亿元的63.15%,助力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面积30.77万平方米。(记者 邓献周 通讯员 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