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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人民法院: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2024-09-06 16:03:18  来源:云岩区人民法院

  长期以来,执行难既是人民法院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也是执行法官面临的一个难点。为切实将解决“执行难”行动落到实处,按照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实施意见》文件中关于“中、基层法院院长要带头办理较为复杂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要求,近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院长饶红焰带头办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在物管公司了解涉案房屋情况。

  某银行因刘某、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向我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第二日,本院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二被执行人经传唤未到庭,至今仍未履行本案给付义务,亦未向本院书面申报财产状况。后本院通过多次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有一套房屋可供执行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饶红焰作为本案执行法官,遂决定立即启动房屋处置手续以推进案件执行。

  决定启动房屋处置程序前,饶红焰多次约谈本案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对涉案房屋的权属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对案涉房屋采取了查封措施。2024年8月9日,饶红焰与合议庭成员到涉案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向物业工作人员了解涉案房屋是否有人居住、装修状况等情况。了解完毕情况记载在卷后,依法张贴了限期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30日内迁出房屋并将房屋交由法院处理,若逾期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签发、张贴强制腾房公告。

  “执行工作面临堵点痛点难点多,挑战多,作为院长必须挺在前面,带头和各联动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推动建立长效执行联动机制。主动接待来访群众,听取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提升人民群众的执行获得感和满意度。”饶红焰说。

  今年以来,云岩法院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坚决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亲自办案制度,持续抓好重点难点案件的化解,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深化执行攻坚行动,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的彰显法律权威、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督促法院全体干警积极学习审判执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审判执行技能,营造重学习、提质量、保公正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云岩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措并举促进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档加速。

 

 

 

 

 

 

 

 

[责任编辑:邓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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