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6家三级甲等中医类医院复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6号)等有关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等6家医院进行三级甲等中医类医院复审。现将复审结果公示如下: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合格;
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复审合格;
毕节市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合格;
黔南州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合格;
黔西南州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合格;
黔东南州中医医院(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合格。
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9月11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书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51-86891009
电子邮箱:gzzyjyz@163.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7号楼10楼1006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