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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15个集体和14名个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2024-09-28 10:11:47  来源:贵州日报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表彰2019年以来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352个模范集体和368名模范个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金元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5个集体、王有翠等14名个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目标任务,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展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等方面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作用。

  按照突出政治标准、铸牢主线、工作实绩、发挥作用、基层导向、群众公认等标准条件,在层层发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分级考察和公示、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复审和全国公示,贵州省15个集体和14名个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

  贵州省受表彰对象中,有生动阐释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的文博场所,也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的机构;有在民族地区带动各族群众致富作用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也有长年扎根基层默默无闻辛勤耕耘的基层工作者;有长期致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教育工作者,也有东西部协作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优秀代表;还有创作和演出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三交”文艺精品、讲好中华文化故事的集体和个人,等等。覆盖全省各市(州)、省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域、行业。(记者 徐涛 张丽)

[责任编辑:邓娴 谢素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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