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我省即日起开展为期1年的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我省也是西南地区首个开展该项试点的省份。
试点期间,我省将依托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良好基础和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的契机,在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构建、登记实践、权益保护、交易使用等方面创新探索、先行先试,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力争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达到150件以上,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或交易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据介绍,我省将从四个方面发力做好试点工作——
打造一个数据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积极发挥大数据战略重点实验室、贵州大学贵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院、贵州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等机构优势,整合数据知识产权研究机构、高校、服务机构等优质资源,打造贵州省数据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深入开展数据知识产权领域专业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构建一个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充分应用区块链等可信技术,搭建全省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引导符合条件的公证存证机构入驻平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并推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制度体系、联动体系和应用体系三个体系。编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试点提供制度支撑。加强与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大数据局等重点部门协调联动,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司法实践、转移转化研究,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据认定规则和数据要素保护与运用协调机制。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数据资产评估、交易流通、质押融资、纠纷处理等多场景应用,构建数据要素“政产学研金服用”产业链。
遴选5个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区。结合试点地区实际,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有序推动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建设工作。培育包含数据生产商、加工商、流通商等在内的一批数据知识产权应用企业。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及经验模式,在全省复制推广。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小组,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抓好各项试点任务落实。(记者 鲍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