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化林草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林草生态系统是贵州优良生态环境的基础,林草领域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主阵地。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550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从47%上升到63%,林业产值从401亿元增加到4350亿元,森林覆盖率连续增幅、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世界自然遗产地数量等多项指标居全国第一。林草事业夯实了生态基础,优化了生态空间,壮大了生态产业,健全了生态制度,支撑了贵州绿色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把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首要工作目标,围绕“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纵深推进林草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林草治理体系,释放林草资源活力,为多彩贵州提供绿色支撑。
在完善林草基础体制方面。我们将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聚焦重点工作,制定配套改革政策,尽快启动改革试点,让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林农林企受益受惠。深化实施森林分类经营,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构建起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林业生态管理制度。健全森林、草原、湿地监测和评价机制,探索将森林生态产品总值指标纳入相关绩效考核体系,让生态价值得以体现。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实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保质增值。加快构建起权属清晰、流转有序、保护严格、利用高效、支撑有力、监管有效、责权利统一的林草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为多彩贵州提供发展新空间、新活力、新动能。
在健全林草治理体系方面。我们将以深化林长制治理体系为抓手,全面压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构建起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石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完善赤水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扩大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不断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进一步健全与周边省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区域大生态保护格局。健全林草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生态损害赔偿。全域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推进梵净山、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创建,构建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多彩贵州护住绿、添好景、增亮色。
在健全林业产业发展机制方面。我们将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低产低效林改造、人工商品纯林树种结构优化调整、特色林业、森林复合经营等奖补扶持政策,不断提升生态质量、壮大绿色经济。优化“贵林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草政策性保险服务等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林草金融服务机制,降低林草产业发展融资成本和投资风险。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林草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林草新质生产力发展。健全林业碳汇监测、评价、核算和交易机制,促进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完善支持林业发展的财税、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让林区有奔头、林企有盼头、林农有赚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