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息烽县
发生一起“奇葩”案件
男子骑车嫌弃前车速度慢
心生不爽上前逼停
与前车驾驶人发生争执
结果被举报“醉驾”
9月7日22时10分许
息烽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
一名男子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滋事
民警赶到现场后
找到了报警人和被举报酒驾的男子付某
随后将付某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
涉嫌醉酒驾车
经过对双方的询问调查
交警理清了事情的经过
付某系息烽本地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当晚与朋友在家中喝酒,喝了大概半斤白酒,22时左右,驾驶摩托车从家中出来,行驶到虎城大道与环城路交叉口100米时,因觉得前方车辆行驶速度较慢,阻碍了通行,于是超车上前将对方车辆逼停,企图找对方驾驶人理论,双方因此发生拉扯。对方驾驶人发现付某身上的酒气后,立即打电话报警。
在询问过程中,付某一度用言语辱骂民警,拒不承认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称其只喝了一瓶啤酒,想要回家。在民警长时间耐心劝导和批评教育下,付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醉酒驾车的事实,目前,付某已被抽血送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阳交警提醒
酒驾套餐发了又发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一定要牢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饮酒驾驶“A套餐”饮酒驾驶
(酒精含量20mg~80mg/100ml)
暂扣机动车
驾驶证6个月
罚款1000~2000元
一次记满12分
饮酒驾驶“B套餐”再次饮酒驾驶
(酒精含量20mg~80mg/100ml)
处10日以下拘留
罚款1000~2000元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C套餐”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精含量20mg~80mg/100ml)
处15日拘留
罚款5000元
吊销驾驶证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A套餐”醉酒驾驶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追究刑事责任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B套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追究刑事责任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再次提醒
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要受到处罚
驾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