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提升防骗、识骗能力,有效遏制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9月12日下午,施秉县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施秉县第二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县二中、县一中、县民中以及城区其他中小学300余名师生代表“零距离”旁听了案件审理。
在法官主持下,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旁听师生仔细倾听、表情凝重,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本次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李某某为了蝇头小利,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用于转移网络犯罪资金、非法获利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非法转账,进而从中获利,导致被害人戴某被诈骗30000元。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最后,被告人李某某对自己的罪名、量刑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向师生们讲解了电信网络诈骗常见案件类型,提醒大家不要轻易出租、出借“两卡”,参与“灰产”链条,为犯罪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要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等,莫为“蝇头小利”或者所谓的“闺蜜情谊、哥们义气”而触犯法律红线。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施秉县人民法院把刑事审判法庭搬到校园,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让广大师生能够真切地感受到电信网络诈骗的危险,让学生们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教育中树立法治信仰,在全流程的案件审理中建立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裁判理念,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批”的效果。下一步,施秉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巡回审判、法治教育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切实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龙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