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锦屏县三江镇的居民陆先生在“南网在线”APP上提交申请,将原来执行的居民阶梯电价变更为“一户多人口”居民合表电价。
这是《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一户多人口”家庭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省内首个享受到政策红利的家庭。
据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从8月7日起,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3年《贵州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础上,对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进一步完善。
此次政策完善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6人及以上的“一户多人口”家庭,直接以贵州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上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数量为认定依据,开展办理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增加居住证作为认定依据,不再局限于居民户口簿;另一方面,用户无须再提供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办理资料大幅精简。
合表电价与居民阶梯电价相比,区别在于“固定价、无阶梯”。
贵州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客服科经理张超解释,比如某用户同一地址有6人共同居住,户口簿上只有5人,按原来的政策,不具备享受合表电价条件,只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如今,只需要另一共同居住人去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后,即可提出申请,享受合表电价。
“按照贵州省的销售电价,不满1千伏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用户执行阶梯电价;而合表用户执行的是每度电0.482元的固定电价。”张超介绍,据测算,当“一户多人口”家庭年度用电量在4843度及以下的,无需更改为合表电价,保持阶梯电价会更为便宜,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需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
目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用户不仅可以线下到供电营业厅办理该业务,还可在“南网在线”APP线上提交申请。(记者 陈玲)